“法安天下,德润人心。”中国古代很早就形成了一种“以礼入法”、礼法合治的国家治理体系。该体系包括精神观念层面的“以礼(礼义)入法”和技术规范层面的“以礼(礼俗)入法”。本书从大历史尤其是其强调的技术制度的角度出发,围绕中国传统礼法合一国家治理体系的技术合理性探讨“以礼(礼俗)入法”的制度逻辑和社会逻辑;“以礼(礼俗)入法”受阻的深层次社会原因和“以礼(礼义)入法”发生的深层次社会原因;“以礼(礼俗)入法”的路径,即礼俗进入国家制定法的制度化路径。
张洪涛
1966年生,男,湖北孝感人,法学博士,广西大学法学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,曾任教于武汉大学法学院(获评副教授)、东南大学法学院(获评教授),兼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、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研究会常务理事、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、广西谦行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等职务,主要从事分解式法学范式和化合式法学范式的基础理论研究,以及中国传统化合型法律制度(如本书的“礼法合一”)的化合式法学范例研究,力图解决中国传统化合型法律制度的“安家”问题,拟出版“安家”系列研究文丛;在《国外社会科学》《社会学研究》《法学家》《环球法律评论》《比较法研究》《法制与社会发展》《现代法学》《法商研究》《法学评论》《法律科学》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,出版学术专著4部。
ngqcg (2023-06-18 09:40:15)评分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