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住权是《民法典》新创设的一项新的用益物权,居住权制度是一种非常特殊的物权制度。但在《民法典》第十四章“居住权”中只有六条规定,不到300字,规范非常简单。在《民法典》实施后,可能会出现适用上的制度供给不足问题。如果发生与居住权相关的纠纷,法院判决时可能会出现说理依据的不充分与判决依据的不足。而且,目前最*人民法院还没有出现与居住权相关的司法解释。自然资源部起草了《居住权等登记办法(试行)》(征求意见稿),目前还没有颁布实施。所以,居住权制度有很多值得研究与探讨之处,本书主要围绕居住权制度的适用开展,并提出完善居住权制度的建议。
俞建伟,1976年8月31日出生,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人。1997年从西北工业大学航天学院本科毕业,获工学学士,后获得法学学士与教育学硕士学位。1997—2010年,在宁波大学工作,获评副研究员职称,期间曾在法学院开设多门课程。2003—2010年,在浙江众信律师事务所任兼职律师。2010—2017年,在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所从事科技合作与技术转移工作。2018—2019年,在宁波市律师协会工作,担任专职副秘书长。2020年起,到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工作,重新开始律师执业,主要从事民商事与知识产权领域业务,并开展不动产领域的相关法律研究。
ngqcg (2023-06-08 15:04:28)评分: